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于日前發布《關于明確燃氣鍋爐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使用要求的通知》,對20t/h以下燃氣鍋爐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的使用進行了明確。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生態環境執法機構,雄安新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執法支隊:
目前我省部分地區20t/h以下燃氣鍋爐安裝有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,調研發現,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技術仍不成熟,故障率比較高,運行維護不規范,監測數據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排污狀況,不能作為環境執法參考線索,同時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。
目前生態環境部尚未出臺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安裝、運行及維護相關規范標準,我省也未出臺相關規定。
本著為企業紓困解難、減負增效的目的,請各地不再要求相關企業安裝燃氣鍋爐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,已安裝的,作為企業自身環境管理使用。不得以未安裝、運行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或分析儀監測數據超標(異常)作為違法行為進行查處。
企業應按照排污許可要求開展自行監測,監管部門加強監督性監測,對監測污染物排放數據不達標的,要及時督促指導其整改到位。
特此通知。
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
2022年10月11日
來源:河北省生態環境廳